您好。
记得您多年前曾说:“互联网还没来时,我们天天想互联网;互联网来了,我们要担心明天会发生什么。”当“Web3.0”从技术圈的小众讨论,逐渐变成产业变革的强音时,我想用三个故事,和您聊聊这个“明天”的可能——它不是简单的技术升级,而是一场关于“价值”的重构,或许能让您当年“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”的愿景,在数字时代找到新的答案。
第一个故事:从“流量逻辑”到“价值逻辑”——Web3.0改写“生意规则”
您创立阿里巴巴时,用“流量×转化率”打破了传统商业的地域限制,让小商家也能触达全国市场,但过去20年,互联网的核心始终是“流量经济”:平台掌握数据、规则和用户,而创作者、商家、消费者多为“流量链条上的节点”。
Web3.0的核心变化,是让“价值”本身成为主角,它通过区块链、智能合约等技术,让数字资产(比如内容、创意、用户行为数据)可以被确权、被分割、被自由流转,举个例子:
- 一位农民在淘宝卖橙子,过去他的“好口碑”数据属于平台,无法变现;在Web3.0模式下,他可以用智能合约将“口碑数据” tokenize(通证化),消费者每购买一次橙子,就能自动获得一部分“数据价值分红”,甚至可以二次转让给品牌方做市场分析。
- 一位设计师在淘宝卖女装,过去她的“设计稿”容易被抄袭,维权成本高;在Web3.0里,设计稿可以变成“NFT数字藏品”,每次被品牌方用于生产,智能合约会自动将版税分给设计师,甚至消费者购买的衣服,也能附带“设计溯源NFT”,成为可收藏的“数字身份标签”。
这本质上是对“生意规则”的重构:从“平台赚流量的钱”,变成“所有参与者赚价值的钱”,您当年说“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”,Web3.0或许能让“生意”本身变得更公平——小农、小商家不再只是“流量附庸”,而是“价值的共同拥有者”。
第二个故事:从“中心化平台”到“分布式协作”——Web3.0重构“组织形态”
阿里巴巴的成功,离不开“中心化平台”的高效组织:平台制定规则,商家和用户在规则下协作,但随着规模扩大,“中心化”的弊端也逐渐显现:数据垄断、规则僵化、中小者话语权弱。
Web3.0的“分布式”思维,正在重构“组织”的定义,它用“DAO”(去中心化自治组织)替代传统公司,让规则由社区共同制定,利益由社区共享,举个例子:
- 假设我们想做一个“乡村振兴Web3.0平台”,传统模式可能是平台投资、农民入驻、平台抽成;Web3.0模式下,可以发起一个“乡村振兴DAO”:农民、消费者、物流商、设计师等角色都可以通过持有平台通证成为“成员”,平台的发展方向由社区投票决定,利润按贡献度(比如提供农产品、物流服务、流量支持等)自动分配。
- 您当年创办湖畔大学,培养企业家;或许可以出现“Web3.0创业DAO”:一群有共同理想的人(技术、市场、运营)通过智能合约组成“虚拟公司”,项目启动时共同注资,成功后按贡献分红,失败了也能通过智能合约清算,无需复杂的股权架构和纠纷。
